清熱解毒,宣肺化痰,用于熱邪犯于肺衛(wèi)所致發(fā)熱、汗出、微惡風寒、咳嗽、痰黃,或兼喘息、口干而渴。
[詳情]口服。一歲至三歲一次10毫升,一日3次;四歲至七歲一次10毫升,一日4次;八歲至十二歲每次20毫升,一日3次,或遵醫(yī)囑。
[詳情]溫馨提醒 | 請仔細閱讀說明書并在藥師或醫(yī)師指導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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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名稱 | 小兒肺熱咳喘口服液 |
通用名稱 | 小兒肺熱咳喘口服液 |
商品名/品牌 | 葵花 |
主要成份 | 麻黃、苦杏仁、石膏、甘草等 |
性狀 | 本品為棕紅色液體,久置有少量沉淀;味苦、微甜。 |
功效與作用 | 清熱解毒,宣肺化痰,用于熱邪犯于肺衛(wèi)所致發(fā)熱、汗出、微惡風寒、咳嗽、痰黃,或兼喘息、口干而渴。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歲至三歲一次10毫升,一日3次;四歲至七歲一次10毫升,一日4次;八歲至十二歲每次20毫升,一日3次,或遵醫(yī)囑。 |
副作用 | 大劑量服用,可能有輕度胃腸不適反應(yīng)。 |
禁忌 | 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
注意事項 | 1.忌服辛辣刺激性食物。 2.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zhì)者慎用。 3.藥品性狀發(fā)生改變時禁止服用。 4.請將此藥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5.如正在服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yī)師或藥師。 請仔細閱讀說明書并遵醫(yī)囑使用。 |
相互作用 | 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fā)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咨詢醫(yī)師或藥師。 |
貯藏 | 密封,置陰涼處。 |
有效期 | 24 月 |
批準文號 | 國藥準字Z10950080 |
生產(chǎn)企業(yè) | 黑龍江葵花藥業(yè)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