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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情]溫馨提醒 | 請仔細閱讀說明書并在藥師或醫(yī)師指導下使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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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名稱 | 環(huán)孢素軟膠囊 | |
通用名稱 | 環(huán)孢素軟膠囊 | |
商品名/品牌 | 賽洛明 | |
主要成份 | 根據監(jiān)管要求:處方審核通過后顯示說明書,請下載APP開具處方單后查看。 | 本品主要成份為環(huán)孢素。 |
性狀 | 根據監(jiān)管要求:處方審核通過后顯示說明書,請下載APP開具處方單后查看。 | 本品為軟膠囊,內容物為淡黃色或黃色的油狀液體。 |
功效與作用 | 根據監(jiān)管要求:處方審核通過后顯示說明書,請下載APP開具處方單后查看。 | 用于預防和治療同種異體器官移植或骨髓移植的排斥反應或移植物抗宿主反應。經其他免疫抑制劑治療無效的狼瘡腎炎、難治性腎病綜合征等自身免疫性疾病等。 |
用法用量 | 根據監(jiān)管要求:處方審核通過后顯示說明書,請下載APP開具處方單后查看。 | 1.器官移植:采用三聯免疫抑制方案時,起始劑量6~11mg/kg/日,并根據血藥濃度調整劑量,根據血藥濃度每2周減量0.5~1mg/kg/日,維持劑量2~6mg/kg/日,分2次口服。在整個治療過程必須在有免疫抑制治療經驗醫(yī)生的指導下進行。 2.骨髓移植: (1)預防GVHD:移植前一天起先用環(huán)孢素注射液,2.5mg/kg/日,分2次靜脈滴注,待胃腸反應消失后(約0.5~1月),改服本品,起始劑量6mg/kg/日,分2次口服,一月后緩慢減量,總療程半年左右。 (2)治療GVHD:單獨或在原用腎上腺皮質激素基礎上加用本品,2~3mg/kg/日,分2次口服,待病情穩(wěn)定后緩慢減量,總療程半年以上。 3.狼瘡腎炎、難治性腎病綜合癥:初始劑量4~5mg/kg/日,分2~3次口服,出現明顯療效后緩慢減量至2~3mg/kg/日,療程3~6月以上。 4.兒童用量可按或稍高于成人劑量計算。 |
副作用 | 根據監(jiān)管要求:處方審核通過后顯示說明書,請下載APP開具處方單后查看。 | 1.常見有多毛癥,震顫,肝、腎功能損害,高血壓,疲勞,齒齦增生,胃腸功能失調(食欲不振、惡化、嘔吐、腹痛和腹瀉)以及手足灼熱感。 2.偶見頭痛,皮疹,輕度貧血,高鉀血癥,高尿酸血癥,低鎂血癥,體重增加,水腫,胰腺炎,感覺異常,驚厥,可逆性痛經或閉經。極少數患者發(fā)生肌痛性痙攣、肌無力或肌病。(肌病為肌肉的原發(fā)性結構或功能性病變故中樞神經國際系統(CNS)下運動神經元末梢神經及神經肌肉接頭處致力疾病所致繼發(fā)性肌軟弱皆包括在內根據經過臨床和實驗室檢查特征可對肌病與其他運動神經元疾病手術相鑒別)在肝移植患者中,曾報道有腦病征象、視覺和運動失調以及意識受損,在極少情況下,可發(fā)生血小板減少癥,微血管溶血性貧血和腎功能衰竭(溶血性尿毒癥),致癌變及淋巴增生性異常。 |
禁忌 | 根據監(jiān)管要求:處方審核通過后顯示說明書,請下載APP開具處方單后查看。 | 對環(huán)孢素過敏者以及對聚氧乙烯蓖麻油過敏者,腎功能不全、未控制的高血壓、未控制的感染或任何惡性腫瘤患者禁用。 |
注意事項 | 根據監(jiān)管要求:處方審核通過后顯示說明書,請下載APP開具處方單后查看。 | 1.治療開始時應以1:1的比例轉換。在最初4-7天內,應監(jiān)測環(huán)孢素的全血谷濃度,此外,在最初的2個月內,應對臨床安全性指標諸如血清肌酐和血壓進行監(jiān)測。 2.建議用異性單克隆抗體(母藥的測定)來測定環(huán)孢素的全血濃度;高壓液相層析法[(HPLC)也用于母藥的測定]也可采用。 3.若環(huán)孢素谷濃度超出治療范圍和/或臨床安全性指標惡化時,應相應地調整劑量。除皮質激素外,本藥不應與其它免疫抑制劑合用。 4.過度使用免疫抑制劑會增加感染機會及產生淋巴瘤的可能性。用治療的病人應避免高血鉀飲食、含鉀藥物或保鉀利尿藥,因為本藥偶可引起高鉀血癥或加重原已存在的高血鉀癥。 5.在治療期間,疫苗接種的療效可能會降低,并應避免應用減毒活疫苗。過敏體質者慎用注射液。 請仔細閱讀說明書并遵醫(yī)囑使用。 |
相互作用 | 根據監(jiān)管要求:處方審核通過后顯示說明書,請下載APP開具處方單后查看。 | 1.腎毒性的藥物如氨基甙類、二性霉素B、環(huán)丙沙星、美法侖以及甲氧芐胺嘧啶等合用時,應嚴密監(jiān)測腎功能。 2.可能增加洛伐他汀和秋水仙堿對肌肉的潛在副作用,從而引起肌痛和肌無力。 3.許多藥物可通過競爭抑制或誘導有關環(huán)孢素代謝和排泄方面的肝酶,特別是細胞色素P450,從而提高或降低血漿或全血的環(huán)孢素濃度。 4.已知提高環(huán)孢素血濃度的藥物有酮康唑、紅霉素和交沙霉素等某些大環(huán)內酯類抗生素、強力霉素、口服避孕藥、丙苯酮以及包括硫氮酮、尼卡地平和維拉帕米在內的某些鈣通道阻滯劑。 5.已知可降低環(huán)孢素血濃度的藥物有:巴比妥酸鹽、酰胺咪嗪、苯妥英、安乃近、利福平、新青霉素III以及磺胺二甲嘧啶靜脈注射劑(非口服劑)和甲氧芐氨嘧啶。若必須與上述藥物合用,則應嚴密監(jiān)測環(huán)孢素的血濃度,并對新山地明的劑量作適當調整。 6.因硝苯吡啶可引起齒齦增生,故在應用新山地明期間,發(fā)生齒齦增生的患者應避免使用硝苯吡啶。 7.本藥還可降低強的松龍的清除率,但是,高劑量的6α-甲強的松龍則可提高環(huán)孢素的血濃度。 |
貯藏 | 根據監(jiān)管要求:處方審核通過后顯示說明書,請下載APP開具處方單后查看。 | 遮光,密封保存。 |
有效期 | 根據監(jiān)管要求:處方審核通過后顯示說明書,請下載APP開具處方單后查看。 | 24 月 |
批準文號 | 國藥準字H20143041 | |
生產企業(yè) | 海南海神同洲制藥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