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熱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兒外感風熱所致的感冒,癥見發(fā)熱惡寒、咳嗽痰黃、氣促喘息、口干音啞、咽喉腫痛。
[詳情]口服,一至二歲每次服3~5ml,三至五歲每次服用5~10ml,六至十四歲每次服用10~15ml。一日三次,用時搖勻。
[詳情]溫馨提醒 | 請仔細閱讀說明書并在藥師或醫(yī)師指導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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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名稱 | 小兒清熱止咳口服液 |
通用名稱 | 小兒清熱止咳口服液 |
商品名/品牌 | 海南 |
主要成份 | 麻黃、苦杏仁(炒)、石膏、黃芩、板藍根、北豆根、甘草。 |
性狀 | 本品為棕黃 色的液體,久置有少量的沉淀;味甘、微苦。 |
功效與作用 | 清熱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兒外感風熱所致的感冒,癥見發(fā)熱惡寒、咳嗽痰黃、氣促喘息、口干音啞、咽喉腫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至二歲每次服3~5ml,三至五歲每次服用5~10ml,六至十四歲每次服用10~15ml。一日三次,用時搖勻。 |
副作用 | 尚不明確。 |
禁忌 | 尚不明確。 |
注意事項 | 1.忌辛辣、生冷、油膩食物。 2.不宜在服藥期間同時服用滋補性中藥。 3.嬰兒應在醫(yī)師指導下服用。 4.高血壓、心臟病患兒慎用。糖尿病患兒、脾虛易腹瀉者應在醫(yī)師指導下服用。 5.發(fā)熱體溫超過38.5℃的患者,應去醫(yī)院就診。 6.咳喘加重應及時去醫(yī)院就診。 7.服藥3天癥狀無緩解,應去醫(yī)院就診。 8.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zhì)者慎用。 9.本品性狀發(fā)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10.兒童必須在成 人監(jiān)護下使用。 11.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yī)師或藥師。 |
相互作用 | 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fā)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咨詢醫(yī)師或藥師。 |
貯藏 | 密封。 |
有效期 | 24 月 |
批準文號 | 國藥準字Z41022242 |
生產(chǎn)企業(yè) | 海南制藥廠有限公司制藥二廠 |